關于選聘中介機構對監管企業某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的公告
我集團公司擬委托中介機構對監管企業某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計內容:
對監管企業某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二、中介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一)已列入南寧市國資委中介機構備選庫從事財務審計業務的中介機構。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審計相關政策,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記錄。
(三)在近三年內未承擔被審計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業務。
三、審計完成時間:出具審計報告時間為簽訂委托協議后一個月內
四、服務收費:由中介機構根據相關情況自行報價,但最高不能超過物價部門最新文件規定的計費標準。
五、工作步驟:
(一)中介機構應按本公告要求編制報名材料,并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向南寧大地飛歌文化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部報名。本次選聘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3日下午6:00前。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延長106號會展中心朱槿花廳四樓403室。
(二)報名時間截止后選聘人對報名中介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對入圍競爭的中介機構發出書面入圍通知書,未入圍中介機構不再單獨通知。
(三)入圍中介機構根據要求,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書面申請。
(四)選聘人組織召開評選會,對中介機構申報材料進行評分。
(五)選聘人與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議。
六、中介機構須知:
中介機構報名時應提交書面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包括:中介機構基本情況、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復印件,以及報名參加審計的具體內容。
七、在此次選聘工作中如有疑問,請與南寧大地飛歌文化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部聯系。
(聯系人:邱慧;聯系電話:0771-2092075)
特此公告
南寧大地飛歌文化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