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團公司擬委托中介機構對下屬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計內容:
對下屬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二、中介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審計相關政策,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在近三年內未承擔被審計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業務。
(三)擁有具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驗的注冊會計師。
三、審計完成時間:出具審計報告時間為簽訂委托協議后一個月內
四、采購預算限價
對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限價(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 ,含稅。
五、選聘文件獲取
時間: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8:30-11:30,15:00-17:30)(節假日除外)。
地址:南寧市良慶區五象大道西段669號廣西體育中心三樓367室
六、遞交響應文件
要求:內容遵照選聘文件約定,裝訂成冊,一式五份并妥善密封。時間:公告發布日起至2021年1月6日17:30止。
地點:南寧市良慶區五象大道西段669號廣西體育中心三樓367室。
七、在此次選聘工作中如有疑問,請與南寧大地飛歌文化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部聯系。(聯系人:邱慧;聯系電話:0771-2239830)
特此公告
南寧大地飛歌文化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2月28日